人口发展
人口发展
人口发展
2017/9/18 14:45:48 来源:北京历史图典文化发展中心 作者: 字号:  电邮 打印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中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 总数

    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为7,097,0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为23,162,123人。

  • 增长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家庭户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 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 年龄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

  • 民族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 受教育程度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636,79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985,9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9,656,4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8,764,00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611人上升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146人上升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961人上升为38,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5,701人下降为26,779人。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4,656,57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413,094人,文盲率由6.72%下降为4.08%,下降2.64个百分点。

  • 城乡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575,306人,占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149,546人,占50.3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133,237,2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3.46个百分点。

 
销售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