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的军事制度及对外战争
夏朝的军事制度及对外战争
夏朝的军事制度及对外战争
2018/6/22 9:17:49 来源:北京历史图典文化发展中心 作者: 字号:  电邮 打印

(1)启建夏与甘之战

王朝的建立者为启,实际在启的父亲禹之时就已为他打下了立国的基础。禹早年率领民众治水有大功,提高了自己的声望,晚年则致力于王权的建立工作。其手段一是发动对三苗的战争并取得了胜利,接着,在淮水中游的?山,大会夏、夷诸部众多邦国和部落的首领,史称“?山之会”①,即所谓“禹合诸侯于?山,执玉帛者万国”②,诸侯们皆对禹朝贡,行臣服的礼节。“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③,禹俨然如君主,原始平等关系基本消失了,凌驾于社会公职之上的王权已初步形成。再者,在权力的移交上,禹也采取了手段。传说禹晚年在部落联盟酋长议事会上,先后提出均曾担任过重要公职的皋陶和伯益作为自己的继任人,但皋陶先禹而死,伯益任职很短,威望尚不很高。禹同时培植自己儿子启的势力,多数的诸候、首领有大事找启而不找伯益相商。禹死后,启继立。伯益与启争夺王位而被杀,这就是《竹书纪年》中所说的“益干启位,启杀之”。 
和“益干启位”差不多同时,由于传统的“禅让”观念尚有影响,夏西方的同姓(姒姓)诸侯有扈氏(今陕西户县)也起兵反对启继位,启亲率大军讨伐之,发生了著名的“甘之战”(一说户县西部有古甘水为证,另说甘在今洛阳西)。启声称有扈氏犯了“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大逆不道的罪行,他要“恭行天之罚”(即代天行事),要“剿绝其命”①。命令部属按照一定的作战位置努力战斗(“左攻于左,右攻于右,御其马之正。”),并规定“用命,赏于祖”(认真执行战斗命令的,便在祖庙祭祀中给予奖赏)。否则,“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即在社坛前予以惩罚。经过启这番战前动员后,士气倍增,大败有扈氏于甘。有扈氏全体成员从此沦为“牧竖”(牧业奴隶)。有扈氏败亡的原因,是“为义而亡,知义而不知宜也”②,即只知墨守旧“义”,而不能顺应时“宜”。夏启杀伯益,灭有扈氏后,召集钧台(相传今河南禹县)大会,史称“钧台之享”,这是继“?山之会”以后一次重要的朝会,“所以示诸侯礼也,诸侯所由用命也”③。甘之战,是确立奴隶制王权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战。启排除了原始公社制度和坚持这种制度的守旧势力的干扰,从此,“大人世及以为礼”④,开始了我国历史上的“家天下”的局面,巩固了王权,确定了世袭制度。 

(2)后羿夺位与少康中兴之战

王朝建立之初,国家机器还不很完备,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之争也很激烈。启死后,子太康继立,夏王朝内部发生内讧,先有“五子”(启的五个儿子)争立,接着又有武观叛乱。这都引起人们对夏王朝的不满和怨愤。东夷有穷氏的首领后羿,乘机“因夏民以代夏政”①,攻入夏都,赶走太康,史称“太康失国”。 后羿当了国王。后羿残暴而听信谗言,治国无方。不久,被其亲信寒浞(音茁)杀死,寒浞取代之。太康死,弟中康立。中康子相继位后,投靠同姓斟灌氏和斟寻氏,又为寒浞所攻杀。相之妻怀孕,从墙洞爬出,逃归母家有仍氏,生少康。 
少康长大后,在有仍充当牧正之职。动荡的政治经历激起他从小立下复国之志。寒浞之子浇派人追捉少康少康逃往舜后代有虞氏,有虞氏君主虞思很器重少康,用他为庖正,把两个姚姓的女子给他做妻,还封给分纶邑。少康在此,“有田一成,有众一旅”②。积极召纳夏的余众,作恢复夏王朝统治的准备。夏的贵族名叫靡的,密切配合少康,收集“二斟”的残存力量。最后,经过反复的斗争和较量,以少康为代表的夏王室,终于灭掉寒浞父子,赶走了东夷军队,由少康称王,重新恢复了夏王朝的统治地位,史称“少康复国”,又称“少康中兴”。 
少康中兴”之战的历史意义远远超出了“复国”,更重要的是使初建的奴隶制得到巩固。作为原部落首领的后羿、寒浞和东夷人代表的是落后的社会制度和生产关系,他们入主夏土,给夏境新建的奴隶制秩序和社会生产力带来了极大的破坏。少康中兴之战的胜利,制止了这种破坏的继续和蔓延,使中国古代文明在初建不久得以重新巩固下来,一直延续到今天。 

(3)夏王朝的鼎盛与衰落

少康中兴”以后,夏王朝的统治开始稳定下来。少康之子季杼继位后开始大规模地对东夷用兵,夏王朝的势力和影响已达黄河中下游大部分地区以至准河流域,促进了这些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以及华夏族的形成,达到了夏王朝的鼎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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