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甲骨文
商朝甲骨文
商朝甲骨文
2018/6/22 9:20:41 来源:北京历史图典文化发展中心 作者: 字号:  电邮 打印
甲骨文
甲骨文
  我国目前考古发现最早的成文资料,始于商朝。商朝的文字资料,有陶文、玉石文、金文和甲骨文几种。其中以甲骨文最为重要,而且数量最为繁多。
  甲是龟甲,有龟腹甲、龟背甲,腹甲较多,背甲较少。骨是兽骨,主要是牛骨,也可能有少量的马骨、猪骨、鹿骨、虎骨及象骨。骨多用肩肿骨,间有肋骨和距骨。也有少量的牛头骨、鹿头骨和人头骨刻辞。
  《礼记·表记》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殷人尚鬼,遇事好占卜。占卜后便记录下来。记录有写有刻,于甲骨之上或用朱书,亦有墨书;有的先写后刻,有的不写而直接刻写;还有的将文字涂以朱砂或涂墨;也有的镶嵌松绿石,这就是所谓卜辞。甲骨文绝大多数皆为卜辞,间或也有与占卜有关的一些记事文字。
  甲骨学是以这种甲骨文字为研究对象未对甲骨文字本身,并进而对商代的社会历史各方面进行研究的一门学科。
  甲骨文出上在河南安阳殷虚以及附近地区,其中以小屯村出土为最多。
  在附近的侯家庄、大司空村、铁路苗圃、后岗、四盘磨、高楼庄等地也出土过几片乃至几十片。
  甲骨文是商代后半期,也就是盘庚迁殷至纣辛亡国八世十二王二百七十三年(约公元前1395--1122年)间商朝后半期所谓殷代的遗物。甲骨文还可以细分为不同的时期。目前各家的分期方法还没有达到统一的意见。普通仍以五期分期法为妥,即第一期包括盘庚、小辛、小乙、武丁,第二期祖庚、祖甲,第三期廪辛、康丁,第四期武乙、文丁,第五期帝乙、帝辛。
  甲骨文中的卜辞《尚书·多士》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册,简也,典从册,在艹上,象两手供俸之形。《墨子·鲁问》有“书之于竹帛,镂之于金石,以为铭于钟鼎。”甲骨文并非商代的典册,亦非竹帛金石的文字,乃是占卜及与占卜有关或者偶然的记事文字。
  商代占卜所用大龟为南海种。腹甲整用,背甲则中剖用之。还有的改造成长圆形,中间有孔可以穿起。用甲骨时切去骨臼的突头,再将骨脊剖平、整治后的甲骨占卜时,即在其背面,个别胛骨在正面进行有规律的钻凿,先凿一长槽,旁边再钻一略小的圆穴。然后火灼钻凿,正面即现“卜”形裂纹卜兆,以此来判断吉凶。占卜后,将所卜之事项记在甲骨上。先在卜兆上面刻记上占卜次序,即一、二、三等,称兆序。有时往往是一事多卜,有一次占卜多至二十余次者。兆旁记有兆辞,如不玄冥、一告、二告等。或记吉凶,称吉、大吉、弘吉。最后记刻下所卜之事项。一条完整的卜辞可分为四部分,即叙辞(前辞)----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地某人占卜命辞----间占卜何事:占辞----占卜后商王、近臣观察一下,以判断吉凶;验辞----占卜的事情是否灵验。
  甲骨写刻卜辞,是有一定的规律的。大体说来,除一部分特殊情形者外,皆迎逆卜兆刻辞。如龟背甲从中间锯开,右半者,其卜兆向左,卜辞则右行;左半者,其卜兆向右,卜辞则左行。龟腹甲以中缝为界,右半者,其卜匕向左,卜辞则右行;左半者,其卜兆向右,卜辞则左行。惟头尾及左右两桥边缘上之卜辞,则常常由外向内,即在左者右行,在右者左行,与前例相反。兽肿骨,左骨其卜兆向右,卜辞则左行;右骨其卜兆向左,卜辞则右行。惟近骨臼之一端,则往往两辞由中间为界,在左者左行,在右者右行,不拘前例。
  甲骨卜辞往往由正反西方面问疑。刻在龟甲上相应位置的左右卜辞,称对贞。由于两段卜辞中间又刻有另一条内容不同的卜辞,称相问卜辞。卜辞有在甲骨正面容纳不下而转刻于背面的,称正反相接。义卜辞反复卜问同一事项而分刻于数块甲骨之上只是各自的卜序不同,称同文卜辞。
  甲骨文中除大量卜辞之外,还有少量其他的记事刻辞,如祭祀表、干支表、记晴雨、记往来和偶然的记事刻辞。还有包括刻在龟腹甲的甲桥反面的甲桥刻辞,刻在龟背甲反面的背甲刻辞,刻在龟腹甲右尾部的甲尾刻辞,刻在肿骨日处的骨臼刻辞和刻在肿骨骨面宽薄一端下的骨面刻辞,它们用于记录甲骨的来源、数量及祭祀等事项。还有一些刻辞除用龟甲之外,也有刻于鹿角、鹿头、兕牛头、虎骨及人头骨上的,它们多半是记载战功和狩猎擒获之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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