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之毒:最牛商人吕不韦之死
2018/6/22 11:09:03
来源:北京历史图典文化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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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玩政治,利润极高,这是中国特色的政商关系史不断证明了的。
在极其擅长“装”的中国历史上,似乎只有吕不韦一人对政商关系的利益驱动直言不讳。《战国策》曾经记载了吕不韦与他父亲的对话。吕不韦问:“耕田之利几倍?”吕父回答:“十倍。”又问:“珠玉之赢几倍?”答:“百倍。”再问:“立国之赢几倍?”答:“无数。”吕不韦告诉父亲:“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食;今建国立君,泽可以遗世,愿往事之。”
这段对话,发生在吕不韦到邯郸经商,遇到秦国留在赵国的人质“异人”(又名“子楚”,即后来的秦庄襄王)之后。另据《史记》记载,他遇到子楚的第一感觉,是“此奇货可居”。这是“奇货可居”这个成语的来源。
商人吕不韦的确敏锐地看到了商机:对子楚这件“奇货”进行投资,可以撬动盈利“无数”的“立国”生意。日后,他也的确从这桩生意中收获了巨大的利益。
商人玩政治,最成功的是两人:除了战国时的吕不韦之外,就是西汉时的桑弘羊,两人都混到了总理级别,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实际上把持朝政,对当时的政治、经济、社会乃至此后中国历史的进程发挥了巨大的影响。
不过,在高收益的背后,也有着高风险。这两人下场都极为悲惨:吕不韦因担心秦王嬴政加害而喝了毒酒自杀,全家被流放;桑弘羊则更惨,被“烹”而死,全族被灭。
唐代的柳宗元在《招海贾文》中,曾对包括吕不韦和桑弘羊在内的四位著名商人的命运有所点评,常为后人所引用:“胶鬲得圣捐盐鱼,范子去相安陶朱。吕氏行贾南面孤,弘羊心计登谋谟。”
这四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跨越政商两界。
胶鬲是商朝末年的贤臣,“遭纣之乱,隐遁为商,文王于鬻贩鱼盐之中得其人,举之以为臣也。”(《孟子注疏》),因此,孟子说“胶鬲举于鱼盐之中”(《孟子·告子下》)。他与后世的范蠡一样,从政时都是贤臣、功臣,经商主要是为了全身远害。区别则在于胶鬲的经商似乎仅仅是谋生而已,不如范蠡那样声势浩大,成为商界典范甚至后世的财神;胶鬲后来再度进入官场,为周文王效力,范蠡则终生不再入仕。此二人,在柳宗元看来,是处理政商关系得当,因此得以善终的典范。
吕不韦、桑弘羊,则与胶鬲、范蠡不同:吕、桑二人,都是商贾出身,而后入仕,最终,两人都死于政治。
四人对比,但凡不断远离体制、弃“政”从“商”的,似乎更能得以善终;但凡不断贴近体制、弃“商”从“政”、甚至以“商”从“政”的,似乎更易自蹈险地。
二
吕不韦看中子楚“奇货可居”之后,开始运作这桩改变中国历史进程的“政治生意”。他迅速获得了子楚的信任,他的经营思路很简单:协助子楚返回秦国,争夺秦国的王位。子楚则承诺,成功后对半分成:“必如君策,请得分秦国与君共之。”
在这一过程中,吕不韦作为天使投资者,承担了子楚的所有运作经费及生活费用。甚至,根据司马迁的描述,吕不韦还将已经有了身孕的姬妾送给子楚,生下一子,取名为“政”,据说这就是日后的秦始皇嬴政。
两人的生意进展顺利,子楚迅速完成了人质回国、重回体制、立为太子、即位为王的IPO全过程,是为庄襄王。庄襄王元年,以吕不韦为丞相,封为文信侯,食河南雒阳十万户。庄襄王即位三年后去世,太子嬴政----按司马迁说法就是吕不韦的亲生子,即位为王,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家僮万人。至此,吕氏完成了第二轮IPO,“立国”生意达到顶峰。
与吕不韦主动贴近政治、要做“立国”生意不同,桑弘羊的从政则是别无选择的“童子功”:作为商人之子,他在13岁的时候,因心算能力,而被选入政府担任“侍中”,成为日后汉武帝的亲近之人。史料没有过多谈及桑家的境况,但毫无疑问,“商人”与其说是桑弘羊的职业,不如说是他的家庭背景。从13岁进入体制,直到73岁被杀,60年来桑弘羊实际上一直都在体制内,并没有当过一天的“商人”,依靠对官俸及赏赐收入进行有效经营而致富,他在晚年的自述中曾说:“余结发束修,年十三,幸得宿卫,给事辇毂之下,以至卿大夫之位;获禄受赐,六十有余年矣。车马衣服之用,妻子仆养之费,俭节以居之。俸禄赏赐,一一筹策之,积浸以致富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