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
日本
清朝统一台湾后,康熙由郑氏那里了解到对日贸易的众多好处,于是清政府于1685年正式废除了《迁海令》 ,颁布了《展海令》 允许人民出海经商。这一开明的政策致使去长崎的唐船骤增三、四倍以上,互市之盛堪称空前。同年,日本政府则颁布《贞享令》,规定每年去长崎贸易的总额:中国船贸易额不得超过白银六千贯,荷兰船不得超过三千贯。贸易总额超过白银六千贯后,即禁止此后该年入港的其他中国船舶进行贸易,勒令运回货物。故来得较晚的中国商船常被禁止入港,不得不驶回中国,不过不少中国船就在日本沿海进行走私贸易。
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赴日唐船达117艘,而该返回中国而从事走私贸易的船达22艘。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日本政府限定赴日贸易的唐船为80艘。直至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为防止日本产铜原料之外流,幕府公布《正德新令》,限止每岁赴日唐船为30艘,此令一出,唐船抵长崎者自行减少。
俄国
《尼布楚条约》签订不久,沙俄就向清政府提出派人来华学习中国文化。俄罗斯人主要想学喇嘛教经典,因为在沙俄新拓展的东方领土上,很多民众都信奉喇嘛教。另外,俄罗斯人来华,还想学习满汉文字,以便更好地了解中国。
对于俄国的要求,清政府欣然同意,并将这些留学生安置在国子监中,派专人教他们。由于这种方式学期不长,缺乏制度保障,因此俄罗斯一直希望能够定期派人来中国学习。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康熙派图理琛等人,前往俄罗斯辖境抚绥土尔扈特部。作为交换,彼得大帝提出派遣以修士大司祭列扎依斯基为首的教士团回访北京。
欧洲
康熙曾经委派传教士闵明我(Domingo Fernández Navarrete)返回欧洲招募人才,希望增进中西方科技文化交流。
法国汉学家杜赫德指出,在清朝康熙年间,原本闭关锁国的中国逐渐向外界开放,并维持着国内、近邻贸易以及欧洲贸易。甚至说“全欧洲的贸易量都无法跟巨大的中国贸易量相比”。并且形容中国的各个省就相当于欧洲的王国,他们都拿各自的特产来进行贸易,而且有了联盟保护的趋势,这种趋势占据着所有的城市。以致于大臣们都在商业领域有自己的股份,其中有许多官员都把自己的资金委托信誉好的商人代理,以图自己的资产能在贸易往来中稳健增值。并总结说除了那最贫苦的家庭,(中国人)都能通过各自的商业活动能轻松过上小康生活。
同时记载了清朝市集的繁华程度和中外商家的贸易情况,称“中国商人都会在做买卖时表现的看上去很真诚,特别是同外国人做生意时;他们总是尽可能的抬高商品价格,而且他们在行销自己的商品时通常没有任何顾虑。”
清朝跟日本、巴达维亚(今印尼雅加达)、马尼拉以及欧洲也有贸易来往。甚至中国还做转手生意,把从欧洲进口的布匹出口转销日本。
《全球通史》里亦指出,康熙时期中国的对外贸易急剧膨胀且发展快速,大量的茶叶、丝绸、棉布、瓷器和漆器经广州口岸运往欧洲销售。
海禁、弛禁
有说法是,为了打击郑氏台湾,康熙初年实行了迁界禁海政策,规定沿海30里的居民内迁,片板不准下水。先是在福建沿海实行,后又推广到广东和浙江沿海。清政府划定一个濒海范围,设立界碑,乃至修建界墙,强制处在这个范围内的沿海居民迁移,有敢不迁移的,杀无赦,有敢越界的,也杀无赦。
康熙七年(1668年),在郑氏已退居台湾的情况下,清廷开始弛海禁,并以广东先行。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国内战争基本结束,康熙意识到开海势在必行:“开海贸易,谓于闽、粤边海民生有益,若此二省民用充阜,财货流通,各省具有裨益。且出海贸易,非贫民所能,富商大贾,懋迁有无,薄征其税,不致累民,可充闽粤兵饷,以免腹里省分转输协济之劳。腹里省分钱粮有余,小民又获安养,故令开海贸易。”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正式停止海禁:“今海内一统,寰宇宁谧,满汉人民相同一体,令出洋贸易,以彰富庶之治,得旨开海贸易。”并于第二年,“在于粤东之澳门,福建之漳州,浙江之宁波府,江南之云台山”分别设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江海关,管理对外贸易等。
《清史稿》:“圣祖仁孝性成,智勇天锡。早承大业,勤政爱民。经文纬武,寰宇一统,虽曰守成,实同开创焉。圣学高深,崇儒重道。几暇格物,豁贯天人,尤为古今所未觏。而久道化成,风移俗易,天下和乐,克致太平。其雍熙景象,使后世想望流连,至于今不能已。传曰:‘为人君,止于仁。’又曰:‘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于戏,何其盛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