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恒(汉文帝-西汉)
2017/5/24 17:23:58
来源:北京历史图典文化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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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名刘恒(公元前202年-前157年)。高祖第三子,惠帝死,吕后立非正统的少帝。吕后死,周勃等人杀死吕产,迎立刘恒为帝。在位23年,病死,终年46岁。葬于霸陵(今陕西省咸阳市东35里处)。
刘恒,母为薄姬。在高祖攻破陈希,平定代地后,被封为代王。惠帝死后,吕后立非正统的少帝。公元前一八零年吕后死,吕产、吕禄掌握兵权,控制皇宫,企图发动政变,夺取帝位。陈平与周勃设计,使吕产将北军兵权交给周勃。周勃持兵印号召北军将士:“今吕氏企图夺位,谁愿帮助吕家的袒露右臂,愿帮助刘家的袒露左臂;”将士都心向刘家,纷纷袒露左臂。周勃于是调北军入未央宫,杀死吕产等人,防止了夺位的政变。事后丞相陈平、太尉周勃与朱虚侯刘章等宗室大臣以少帝不是正统,于同年闰九月,迎立刘恒为帝。
西汉王朝建立后,汉高祖、惠帝、吕后都著力于农业生产,稳定封建统治秩序,收到了显著的成效。文帝即位后,又在这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了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措施,从而开创了历史上所称的“文景之治”。
汉文帝十分重视农业生产,他即位后多次下诏劝课农桑,按户口比例设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员,经常给予他们赏赐,以鼓励农民发展生产。同时还注意减轻人民负担,文帝二年(前178年)和十二年,曾两次“除田租税之半”,即租率减为三十税一,十三年还全部免去田租。自后,三十税一遂成为汉代定制。文帝时,算赋也由每年一百二十钱减至每人每年四十钱,徭役则减至每三年服役一次。文帝还厉行节约。有一次,他准备盖一所露台,一算,须花费一百斤黄金,相当于中等人家十户的家产,就作罢了。此外,文帝还下诏“弛山泽之禁”,即开放原来归国家所有的山林川泽,从而促进了农民的副业生产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盐铁生产事业的发展。文帝十二年还废除了过关用传的制度,这有利于商品流通和各地区间的经济联系。对于农业生产的发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汉文帝对秦代以来的刑法也作了重大改革。①秦代大多数罪人,即被判处为隶臣妾以及比隶臣妾更重的罪人,都没有刑期,终生服劳役。文帝诏令重新制定法律,根据犯罪情节轻重,规定服刑期限;罪人服刑期满,免为庶人。②秦代法律规定,罪人的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和子女都要连坐,重的处死,轻的没入为官奴婢,称为“收孥相坐律令”。文帝明令废止。③秦代有黥、劓、刖、宫四种肉刑。汉文帝下诏废除黥,劓、刖,改用笞刑代替。这些改革有著重要的意义,但后两项在当时和以后并没有认真执行。文帝时许多官吏断狱从轻,持政务在宽厚,不事苛求,因此狱事简省,人民所受的压迫比秦时有显著的减轻。
文帝对周边少数民族也不轻易动兵,尽力维持相安的关系。吕后时,南越王赵佗自立为帝,役属闽越、西瓯、骆,又乘黄屋左纛,与汉王朝分庭抗礼。文帝即位后,为赵越佗修葺祖坟,尊宠赵氏昆弟,并派陆贾再度出使南越,赐书赵佗,于是赵佗去黄屋左纛,归附汉王朝。公元前162年,文帝又与匈奴定和亲之约,此后匈奴虽背约屡犯边境,但文帝只是诏令边郡严加备守,并不兴兵出击,以免烦扰百姓。
“文景之治”之所以成为封建社会的盛世,与刘恒在个人励精图治是分不开的。他即位不久,就废止诽谤妖言之罪,使臣下能大胆地提出不同的意见。秦代以来有所谓“秘祝”之官,凡有灾祥就移过于臣下。文帝十三年下诏废除并且声明:百官的错误和罪过,皇帝要负责。次年,他又禁止祠官为他祝福。文帝自奉也相当节俭,他在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车骑服御之物都没有增添。他屡次下诏禁止郡国贡献奇珍异物。他所宠爱的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不施文绣。文帝曾想建造一座露台,听说要花费百金,等于中人十家之产,于是作罢。因为文帝提倡俭约,所以当时的国家财政开支有所节制和缩减,贵族官僚也不敢滥事搜括,奢侈无度,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这是“休养生息”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文帝采取了上述一系列措施的结果,使当时社会经济获得显著的发展,封建统治秩序也日臻巩固,西汉初年,大侯封国不过万家,小的五六百户;到了文景之世,流民还归田园,户口迅速繁息。列侯封国大者至三四万户,小的也户口倍增,而且比过去富实得多。农业的发展使粮价大大降低。文帝初年,粟每石十余钱至数十钱。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初至武帝即位的七十年间,由于国内政治安定,只要不遇水旱之灾,百姓总是人给家足,郡国的仓廪堆满了粮食。大仓里的粮食由于陈陈相因,致腐烂而不可食,政府的粮仓有余财,京师的钱财有千百万,连串钱的绳子都朽断了。这是对文景之治十分形象的描述。
但是,文帝的“与民休息”政策归到底是地主阶级的政策。其目的是为了稳定和加强对农民的控制,进一步巩固封建统治,一些看来对农民有利的措施,实则对地主、商人更为有利。例如,文帝减免田赋,地主获利最大,入粟拜爵,也有助于商人政治地位的提高。因此,在“文景之治”安定、富足的另一面,就是土地兼并势力的日益发展。同时,文帝为求得政治上的安定,对同姓诸侯王的权势虽曾有所限制,但基本上采取姑息政策。景帝三年(前154年)吴楚七国合谋叛乱,应当说与此有一定的关系。
公元前157)6月,刘恒病重,弥留之际,召太子刘启进卧房说:“周勃之子周亚夫在紧要关头可以作为依靠,日后如果发生变乱,你尽可放手,让他统帅军队。”
不久刘恒病死于长安未央宫,葬于霸陵,时年46岁。死后的庙号为太宗,谥号为文帝。文帝临终时公布遗诏:“死者天地之理”,不必过哀,不许“厚葬”,不许动用车马和陈列兵器,治丧期尽量缩短;治丧期间,不得禁止百姓结婚、祭祀、饮酒和吃肉。(汉文帝的政绩不但得到了地主阶级及史学家的赞誉,也得到了“盗贼”的尊崇,西汉末年赤眉军攻占长安,西汉皇陵均被破坏,唯有文帝的霸陵得到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