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胡子之乱
成化四年( 1468年)三月,宪宗改户部右侍郎 杨璇为右 副都御史,抚治荆、襄、南阳流民
成化六年( 1470年)十月,刘千斤馀党 李胡子纠合馀党小王洪、石歪膊,率领荆、襄流民聚众谋反。伪称太平王,立「一条蛇」「坐山虎」等号,明军屡次逮捕不获,荆、襄、南阳等地遂发生骚乱。十一月,宪宗命都御史 项忠总督河南、湖广、荆、襄军务,讨伐李胡子。
成化七年( 1471年)正月,右都御史项忠抵达 襄阳,看到士兵寡弱,请调 永顺等土兵前往,宪宗批准。诸将请速进,项忠约束部队禁止滥杀无辜。兵部尚书白圭则反对调用永顺、保靖土兵,以免激化骚动。而项忠则称流民撤离数量多达四十余万人,如果中止土兵,百姓听闻后仍然会生疑;况且贼首仍然潜伏,届时再调兵则为难。宪宗於是听从项忠主张,并约束其禁止扰民,用心安抚。
同年十一月,项忠派遣副使馀洵、都指挥 李振率兵追捕,在 竹山县遇到李胡子,被明军擒获。小王洪的五百余众,屯於 钧州 龙潭,亦被明军擒获。此後遣送还乡者有四十万人,俘斩二千人,编戍者一万馀人。当时流民从明初洪武年间以来,家业延子孙,未尝有为非作歹的人。军队进入后,死者枕藉山谷。其戍边湖广、贵州的人,又多死於路途中,弃屍于江浒。言论者谓项忠此役,实为多滥杀。
十二月,都御史项忠献荆、襄俘李胡子一百二十九人,刑部尚书 陆瑜等会奏,为其分别定罪。
成化八年( 1472年)四月,给事中 梁璟上疏弹劾都御史项忠偏听检讨 张宽、御史 刘洁、总兵 李震,纵杀邀功。宪宗称:“荆、襄流民作乱,朝廷内外都以之为忧虑。现在已经荡平,就应该谈论以後解决方法,不这样的话就会激怒于天下。”兵部尚书白圭又称:“项忠所呈上的荆、阳功次文册,与李震前後比较有不同,请勘别。”宪宗亦没有听从。
同年五月,都御史项忠乞求致仕,宪宗慰留,召还都察院。
自成化初年,陕西至荆、襄、唐、邓之间,皆为长山大谷,绵亘长达千里,所以流逋的人能够藏聚,这是刘千斤之乱的原因。至李胡子复乱,流民人数甚至多达一百万。都御史项忠奉命捕逐,死者不计其数。 国子监祭酒 周洪谟著《流民说》,称道:
东晋 荆州 松滋县 雍州 襄阳 松滋
都御史 李宾非常赞同此说,并援其说上疏,宪宗批准。成化十二年( 1476年)二月,宪宗命都御史 原杰经略郧阳,抚定流民。
成化十二年七月,北城兵马吏目 文会上疏道:
宣德 保甲
宪宗表示赞同,并命都御史 原杰采用此主张。
同年九月,都御史原杰上奏,得到了宪宗批准。
霍丘 商城县 六安州
同年十一月,宪宗正式下诏,开设湖广 郧阳府,即其地设湖广行都司、卫、所及县。当时都御史原杰遍置诸郡县,无论深山穷谷均亲自前往。抵达后向百姓问疾苦并宣达朝廷旨意,百姓均愿意附版籍为良民。於是,湖广、河南、陕西等地的抚、按、藩、臬官员,入籍流民得十一万三千馀户,遣归故土者一万六千馀户,其愿留者九万六千馀户,许以各自占旷土,官方为其限给丁力,令开垦为永业,以供赋役,并置郡县统一指挥。
因此设立:
淅川县,割 内乡县重新设置。 竹溪县,于湖广割竹山地而成。 郧西县,割郧、津地而成。 桐柏县、 南召县、 伊阳县,为河南割 南阳府、 汝州、 唐县等地而设置。 商南县、 山阳县,为陕西分析 商县而成;原 商县升为 商州。 郧阳府,在郧县城置,下辖 郧县、 房县、 竹山县、 竹溪县、 郧西县、 上津县,并在郧阳设立行都司和卫所,以保卫其控制。 此外举荐 邓州 知州 吴远为首任 郧阳府 知府。原杰又以所地涉及三省,没有统一指挥,於是推荐御史吴道宏代替自己担任 郧阳抚治,统领八郡,兼制三省。宪宗遂升吴道宏为 大理寺少卿,代替原杰担任抚治;并驰马赐玺书,召还原杰,并担任南京兵部尚书。原杰为平抚殚精竭力,劳苦成疾,在南还途中竟死於驿舍。荆、襄百姓听闻后,无不流泣。此後宪宗以抚治郧阳大理少卿吴道宏为右 佥都御史,开府郧阳,著为此令